极度震惊!公司通缉离职员工? [转贴]
——游戏米果声明,法律手段封杀离职员工
今日,17173收到《真封神》运营商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传真声明,称该公司将与六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动用法律手段追究其“侵犯公司商业秘密”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今日在网上突然发现一条消息,称游戏米果声明,用法律手段封杀员工。在网上查看一段时间后,17173的新闻证实了此消息的正确性。看后极度气愤,如果作为公司都如此嚣张,那么中国的法律还有何尊严?
- 有关竟业禁止,如果员工未收到竟业禁止赔偿金,该竟业禁止是不生效的。
- 在公安机关尚在调查的情况下,该公司直接在媒体上发布消息声称赖介婷“偷窃公司财务”,已经有诽谤的嫌疑,一旦公安机关公布其偷窃不成立,赖即可起诉该公司诽谤。
- 在米果公司这份声明上,先是说明该公司已经与员工解除劳务关系,而非员工主动离职,那么在法律上,员工支付违约金并不成立。何况是高达20个月薪资的违约金!这已经构成敲诈!
- 该公司擅自在多家媒体上公布相关当事人照片和证件号码,已构成侵犯人身权利,所涉及的6名员工均可控告该公司侵犯人身权利并索赔。
为防止该公司时候毁灭证据,给予从业者有力支援,现将该公司声明全文转载如下(看到这份所谓声明,我完全相信6名游戏开发人员的清白,但为保留完整证据,因此姓名及证件号码未隐藏,还请谅解,如此事解决或涉及的6名当事人有异议,烦请各位当事人Email通知我,在3名以上的人员email通知我后将隐藏各位的姓名及证件号码):
敬各位业界同仁:
根据《劳动法》、《员工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07月04日、8月16日分别解除与本公司原游戏开发团队员工赖介婷小姐(台胞证:0302049002(B))和赵千里先生(身份证号:310225780220021)、罗金海先生(身份证号:352627197902130733)、童卓娟小姐(身份证号:420105780219082)、萧哿先生(身份证号:510213760305021) ,林杨先生(身份证号:450203780628001)的劳动合同关系,为维护本公司、全体员工、合作厂商、推广人员与游戏玩家之权利特声明如下:
1.赖介婷小姐的竞业禁止期自2006年07月5日开始,至2007年07月04日止;赵千里、罗金海、萧哿、林杨先生、童卓娟小姐的竞业禁止期自2006年08月16日开始,至2007年8月15日止。本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主任商建刚律师已于2006年7月11日先后向业界发出50多封《律师公函》,善意提醒业界同仁不以任何形式雇佣赖介婷小姐;本公司也于2006年8月17日左右请本公司法律顾问就赵千里、罗金海、萧哿、林杨先生、童卓娟小姐的竞业禁止向业界再次发出《律师公函》。任何公司或组织、团体、会所等在该等员工竞业禁止期内,以任何形式雇佣、邀请、聘请赖介婷、赵千里、罗金海、萧哿、林杨先生、童卓娟担任员工、顾问、代理人、合作伙伴等,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劳动合同约定对其本人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提起法律诉讼,并同时对雇佣、聘请、合作等单位提起连带之诉。
2.被本公司开除之员工赖介婷小姐于7月17日下午16:00点非法进入本公司开发团队办公室,窃取公司财物,并非法使用本公司计算机设备,本公司已于2006年8月2日向公安局报案,目前此案正受理中。
3.本公司将对赖介婷、赵千里、罗金海、萧哿、林杨、童卓娟等六人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裁定赖介婷按照《员工服务期协议》约定,支付21个月薪资总额的违约金;请求裁定赵千里、罗金海、萧哿、林杨、童卓娟按照《员工服务期协议》约定各自支付20个月薪资总额的违约金。
4.本公司将对赖介婷、赵千里、罗金海、萧哿、林杨、童卓娟等六人,根据《刑法》第217条之侵犯著作权行为、219条之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规定,提请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本公司拥有:“Round Table Knighs Engine software ”V1.00(简称RT-Engine,登记号2004SR12928)、“Round Table Knighs Engine software ”V2.00(受理号200619505)、“真封神之天尊地魔网络游戏软件”V1.00(简称:真封神,登记号2005SR03644)的完整著作权,对于侵犯本公司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本公司将坚决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222号力宝广场25楼 电话:021-53965977 传真:021-53965976 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商建刚律师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329号云海大厦8楼 电话:021-61026069 传真:021-54659300
一份未经证实的事件始末:
米果开发团队事件回放
公司名称: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米果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张尧勇(台湾)
副总经理:王淑琴(台湾,张尧勇的老婆)
日期:2006-7-4
事件:公司以破坏团结为由突然开除开发部游戏制作人Jas,由于公司的理由无法令人信服,引起多名开发人员的不满。
相关材料:
日期:2006-7-10
事件:公司发信要求Jas赔偿经济损失70万人民币,并声称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请律师对全国近50家网络游戏公司发出律师函,告知不得以任何形式雇用游戏制作人Jas。此举对其他开发人员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因为他们的合同与Jas是非常类似的,如果被开除还要赔偿几十万,这样的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
相关材料:
日期:2006-7-10
事件:公司将开发部人员集中起来,公司总经理主持会议并威胁说:继续与原主管保持联系的就呆在开发部办公室里,想跟公司做的就搬到新的办公室去。开发团队中有数十人继续留在开发部办公室里,其余人员则搬去了新的办公室。随后公司将投影机、打印机、电话、参考书籍、冰箱等大量办公用品搬离开发部办公室,导致开发部门的正常工作受到影响。
相关材料:
日期:2006-7-17
事件:因对公司前一阶段的所作所为非常不满,包括主程、主企、主美在内的六位开发团队核心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向公司递交辞呈,将于一个月后离职。
相关材料:
日期:2006-7-20
事件:公司发信禁止开发部人员请事假与年假。
相关材料:
日期:2006-7-24
事件:公司发信威胁开发团队核心人员,要求经济赔偿总计超过100万人民币。
相关材料:
日期:2006-7-25
事件:开发部办公室与外界的网络连接被切断。
相关材料:
日期:2006-8-4
事件:公司保安等数十人在上班时间带领两名陌生男子进入开发部办公室,两名陌生男子一言不发,直接对某位开发人员进行殴打并造成伤势,最后在110警察和其他开发人员的协助下,一名打手被抓住并扭送公安机关,目前此案警方还在调查。由于在工作场所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其余开发人员在打人事件爆发后暂时停止上班,并委托律师处理此事。
相关材料:
日期:2006-8-9
事件:Jas被公安局传询,因为公司向公安局报案说Jas偷窃公司财物(一个数码相机和一块移动硬盘)。目前警方已经排除了Jas偷窃的可能性,至于是否公司报假案警方还在调查。
相关材料:
日期:2006-8-11
事件:公司以旷工为理由开除了7名开发人员(非开发团队核心人员,由于安全没有保证自打人事件后请假在家)。
相关材料:
日期:2006-8-17
事件:公司请律师对全国近50家网络游戏公司发出律师函,告知不得以任何形式雇用已离职的开发人员。
相关材料:
日期:2006-8-18
事件:公司四处打探离职人员的家庭住址,并在8月18日派保安前往数名离职员工的家里,大声敲门找人并声称公司需要确认家庭住址,其态度嚣张,对相关人员的家属与邻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相关材料:
日期:2006-8-28
事件:公司在<<电脑商情报>>等多家平面和网络媒体上发表公告,声称任何公司不得雇用开发团队已离职人员,并将这些人员的照片与身份证号码公布在媒体上。并诬陷离职人员窃取公司财物、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等。卑劣行径令人冷齿。
翔 2006 年八月30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