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思考

任天堂技惊游戏业 [转贴]

华尔街日报通讯 2007年04月19日13:58

一年前,任天堂公司(Nintendo Co.)似乎还是视频游戏行业最大的失意者。

这家日本公司赶在美国年底假日前上市的新款游戏机在技术上落后于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和索尼公司(Sony Corp., 又名:新力公司)更加强大的系统。而这款游戏机俗气的名字“Wii”也使其沦为部分游戏爱好者和批评者的笑柄。与此同时,任天堂在掌上游戏机市场的王者地位也受到了索尼新款产品的冲击。

不过面对这些不利因素,任天堂仍在游戏业取得了成功,Wii的销售几乎达到了供不应求的程度。Wii引起的轰动甚至超过了任天堂更为成功的Nintendo DS。Nintendo DS是一款便携式游戏机,在推出两年多以后仍非常畅销。

任天堂出乎预料的强劲表现正在推动整个行业的变化,对此措手不及的游戏开发商──包括电子艺界(Electronic Arts Inc.)等大牌公司──都在忙着开发能充分发挥任天堂硬件性能的游戏。俄勒冈州Arcadia Investment Corp.的资深游戏分析师约翰•泰勒(John Taylor)说,任天堂在过去十来年从未像这样得到消费者的追捧。

任天堂的强势表现凸现出向新一代游戏机的过渡(游戏机行业每五年左右出现一次)是如何改变硬件制造商之间的力量平衡的。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凭借Nintendo Entertainment System等硬件和Donkey Kong及Mario Brothers等经典游戏,任天堂主宰了游戏行业。最终,在上一轮游戏机的更新换代中,任天堂失去了头把交椅的地位,其GameCube游戏机位居索尼和微软的产品之后,仅排在第三位。

任天堂美国部门的高级营销副总裁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称,我想说的是,在去年这个时候,业内人士还普遍低估或看不起我们。

但自去年11月上市销售后,Wii已成为最新一代游戏机中销售最为火爆的产品。这一代产品还包括索尼的PlayStation 3和微软的Xbox 360,都能连接到电视机上。与索尼或微软的产品相比,Wii的图像不够精致。但它颇深创意的动作感应游戏控制手柄可以让玩家在游戏中做出挥动网球拍、高尔夫球杆和刀剑的动作。Wii在美国的售价为249美元,对一些消费者来说也更具吸引力,相比之下,Xbox 360和PS3的起价分别为299美元和599美元。

纽约州销售跟踪公司NPD Group Inc.的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美国零售商共销售了335,000台Wii,而Xbox 360和PS3的销量分别为228,000台和127,000台。微软在总销量上依然领先,Xbox 360于2005年11月上市,比Wii和PS3早了一年,向全球零售商的发货量已经超过了1,000万台。

任天堂Wii游戏机的强劲势头能维持多久尚不得而知。今年一些重磅游戏陆续推出续集,如Take-Two Interactive Software Inc.的Grand Theft Auto IV和微软的Halo 3可能大大提振索尼和微软游戏机的销售。

电子艺界的管理人员承认,任天堂游戏机在假日期间的销量超过了他们的预期。公司执行董事长劳伦斯•普罗斯特(Lawrence Probst)今年2月份接受采访时表示,幸运的是,由于我们的规模和范围,我们有能力迅速做出调整,增加相关的开发团队。

为了更好地利用Wii的良好势头,电子艺界迅速增加了针对该游戏机的游戏开发,收购了重点开发任天堂游戏的公司Headgate Studios,并将其他开发资源转移到任天堂的项目中。公司在3月份发布了4款针对Wii的游戏,其中包括一款老虎伍兹(Tiger Woods)高尔夫比赛的游戏,玩家可以把Wii的手柄当作高尔夫球杆挥动。

新泽西州规模较小、财力有限的游戏开发商Majesco Entertainment Inc.也希望能从任天堂游戏机的成功中获益。Majesco发现自己越来越难以同财大气粗的对手在PS3和Xbox 360游戏的开发上展开竞争,这类游戏的预算一般都在1,000万至3,000万美元之间。

与此相比,为Nintendo DS和Wii开发的更简单的游戏所需成本分别不到200万美元和500万美元,而且开发时间也远远少于为PS3和Xbox 360开发的游戏。

Majesco在去年下半年表示,今后将集中几乎所有的研发力量开发Nintendo DS和Wii游戏。在第一批推出的游戏中,有一款叫做Cooking Mama的日本游戏,玩家可以从中练习烹饪技能。这是过去几个月中在美国最为畅销的Nintendo DS游戏之一。

Majesco的临时总裁兼首席执行长杰西•萨顿(Jesse Sutton)称,任天堂的硬件主要是针对游戏行业中最具潜力的受众──对简单有趣的游戏更感兴趣的“消遣型”玩家,而不是痴迷于大型复杂游戏的“铁杆”玩家。

任天堂掌上游戏机业务的表现也产生了类似的波及整个行业的影响。该公司凭借GameBoy长期垄断着掌上游戏硬件市场。不过,随着索尼2005年下半年推出PlayStation Portable(简称PSP),同Nintendo DS一争高下,任天堂的优势似乎也受到了威胁。

分析师认为,任天堂已基本抵御住了PSP的冲击。任天堂的DS游戏机在全球的发货量为3,600万台,而索尼的PSP为2,500万台。最近,索尼将美国市场上PSP的售价从199美元下调至169美元,以提振销售。Nintendo DS的售价为130美元。

在日本,Nintendo DS硬件和软件的销售一直非常强劲。日本领先的游戏市场研究机构Enterbrain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25日,任天堂仅在日本就销售了1,580万台DS游戏机,是索尼PSP游戏机的三倍以上。去年日本一多半的游戏销量为掌上游戏,而在2004年之前,四分之三的销售来自于游戏机游戏。

索尼表示,Nintendo DS引发的玩家对掌上游戏的浓厚兴趣也使该公司受益匪浅,目前PlayStation Portable在日本的销量增幅是去年同期的两倍。

DS的畅销也影响了东京Square Enix Co.等主要游戏开发商的策略。Square Enix开发了深受欢迎的Final Fantasy系列角色扮演类游戏。尽管Square Enix计划今年针对PSP推出几款游戏,但目前该公司计划和正在开发的DS游戏是PSP游戏的两倍多。

Square Enix首席执行长和田洋一(Yoichi Wada)称,当一年前他看到任天堂一款益智类游戏的畅销后,他意识到了对非传统游戏的需求。他说,我们曾预计在新一代游戏机推出前,掌上游戏将获得大的发展;我们没有预料到的是,DS会吸引来以全新方式使用这款游戏机的新玩家。

Nick Wingfield / Yukari Iwatani Kane

2007 年四月25日,星期三

暗斗变明争 微软谷歌狭路逢 [转贴]

消息来自华尔街日报通讯 2007年04月18日

最近有个五十步笑百步的案例:微软(Microsoft)以反垄断为由,要求政府对谷歌(Google)以31亿美元收购DoubleClick的提议展开调查。

以前人们就说过,谷歌吃上反垄断官司只是时间早晚的事。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率先发难的居然是曾被反垄断官司搞得焦头烂额的微软。对一家快速发展的公司来说,一件大宗反垄断官司是何种滋味,微软自己体会最深。

微软曾经向DoubleClick示好但遭拒绝,微软及据称为其盟友的时代华纳公司(Time Warner Inc.)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 Inc.)对竞争也心怀忌惮,但我们姑且假设微软的起诉并不是因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他们的起诉理由真的站得住脚吗?投资者会做何反应?

首先一点,谷歌和DoubleClick之间并无直接竞争关系。谷歌的专长是网络搜索和搜索结果伴随的文字广告,DoubleClick业务则重在网络广告,特别是视频广告。DoubleClick提供的广告内容比谷歌复杂得多,两者的结合更像是一种是垂直整合。本来并不存在竞争的两家公司的合并不可能抑制市场竞争。

反垄断的另一种可能的理由是谷歌希望藉此主导视频广告领域的搜索业务。谷歌致力于在广告方面发展业务早已是妇孺皆知。如果主导视频广告搜索果真如此容易,谷歌完全可以自己开发视频业务并强加给自己的用户,就像微软捆绑自己的网页浏览器击败网景(Netscape)一样。但事实并非如此。

微软首席法律顾问表示,如果谷歌和DoubleClick合并成功,网页上80%的广告都都将是他们制作的。这个比例的确吓人,但考虑到网络广告在全球广告市场上很小的占有率,这个数字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我本人同时持有谷歌和微软的股票,所谓我作为观察家的立场是中立的。我觉得这些反垄断问题真是有点好笑,唯一的解释是这是因为谷歌太成功了,难免引来别人的强烈仇恨,而且妒忌的人还不只是作为竞争对手的微软。但是,我觉得谷歌上述计划导致反垄断诉讼的可能性不大。

我的一向观点是,对竞争有利的事情对投资者未必有益。最成功的并购是那些差点通不过反垄断审查的交易(甲骨文(Oracle)和仁科(PeopleSoft)这两个直接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就是一例)。所以,我并不认为谷歌收购DoubleClick能够提高利润率,尤其是考虑到谷歌所付出的高额收购价。(2006年DoubleClick收入仅3亿美元,利润5,000万美元。)

但我看好这个合并自有原因。我认为网络广告尚处于起步阶段,它将继续分食传统传媒的广告市场份额。收购DoubleClick将使谷歌将部分资金屯积到一项高速发展的业务上。

投资者似乎也是这样想的。一般来说,收购消息传出后收购方股价会下跌,但谷歌周一的股价却上涨了约8美元,至474美元。在竞标中被谷歌击败的微软在动用手头的大量现金方面则显得越来越吝啬。这只是因为谨慎吗?还是因为它缺乏谷歌的那种果断呢?

别走开。好戏还在后头。

James B. Stewart

2007 年四月25日,星期三

极度震惊!公司通缉离职员工? [转贴]

——游戏米果声明,法律手段封杀离职员工

今日,17173收到《真封神》运营商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传真声明,称该公司将与六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动用法律手段追究其“侵犯公司商业秘密”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今日在网上突然发现一条消息,称游戏米果声明,用法律手段封杀员工。在网上查看一段时间后,17173的新闻证实了此消息的正确性。看后极度气愤,如果作为公司都如此嚣张,那么中国的法律还有何尊严?

  1. 有关竟业禁止,如果员工未收到竟业禁止赔偿金,该竟业禁止是不生效的。
  2. 在公安机关尚在调查的情况下,该公司直接在媒体上发布消息声称赖介婷“偷窃公司财务”,已经有诽谤的嫌疑,一旦公安机关公布其偷窃不成立,赖即可起诉该公司诽谤。
  3. 在米果公司这份声明上,先是说明该公司已经与员工解除劳务关系,而非员工主动离职,那么在法律上,员工支付违约金并不成立。何况是高达20个月薪资的违约金!这已经构成敲诈!
  4. 该公司擅自在多家媒体上公布相关当事人照片和证件号码,已构成侵犯人身权利,所涉及的6名员工均可控告该公司侵犯人身权利并索赔。

为防止该公司时候毁灭证据,给予从业者有力支援,现将该公司声明全文转载如下(看到这份所谓声明,我完全相信6名游戏开发人员的清白,但为保留完整证据,因此姓名及证件号码未隐藏,还请谅解,如此事解决或涉及的6名当事人有异议,烦请各位当事人Email通知我,在3名以上的人员email通知我后将隐藏各位的姓名及证件号码):

敬各位业界同仁:

根据《劳动法》、《员工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07月04日、8月16日分别解除与本公司原游戏开发团队员工赖介婷小姐(台胞证:0302049002(B))和赵千里先生(身份证号:310225780220021)、罗金海先生(身份证号:352627197902130733)、童卓娟小姐(身份证号:420105780219082)、萧哿先生(身份证号:510213760305021) ,林杨先生(身份证号:450203780628001)的劳动合同关系,为维护本公司、全体员工、合作厂商、推广人员与游戏玩家之权利特声明如下:

1.赖介婷小姐的竞业禁止期自2006年07月5日开始,至2007年07月04日止;赵千里、罗金海、萧哿、林杨先生、童卓娟小姐的竞业禁止期自2006年08月16日开始,至2007年8月15日止。本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主任商建刚律师已于2006年7月11日先后向业界发出50多封《律师公函》,善意提醒业界同仁不以任何形式雇佣赖介婷小姐;本公司也于2006年8月17日左右请本公司法律顾问就赵千里、罗金海、萧哿、林杨先生、童卓娟小姐的竞业禁止向业界再次发出《律师公函》。任何公司或组织、团体、会所等在该等员工竞业禁止期内,以任何形式雇佣、邀请、聘请赖介婷、赵千里、罗金海、萧哿、林杨先生、童卓娟担任员工、顾问、代理人、合作伙伴等,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劳动合同约定对其本人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提起法律诉讼,并同时对雇佣、聘请、合作等单位提起连带之诉。

2.被本公司开除之员工赖介婷小姐于7月17日下午16:00点非法进入本公司开发团队办公室,窃取公司财物,并非法使用本公司计算机设备,本公司已于2006年8月2日向公安局报案,目前此案正受理中。

3.本公司将对赖介婷、赵千里、罗金海、萧哿、林杨、童卓娟等六人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裁定赖介婷按照《员工服务期协议》约定,支付21个月薪资总额的违约金;请求裁定赵千里、罗金海、萧哿、林杨、童卓娟按照《员工服务期协议》约定各自支付20个月薪资总额的违约金。

4.本公司将对赖介婷、赵千里、罗金海、萧哿、林杨、童卓娟等六人,根据《刑法》第217条之侵犯著作权行为、219条之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规定,提请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本公司拥有:“Round Table Knighs Engine software ”V1.00(简称RT-Engine,登记号2004SR12928)、“Round Table Knighs Engine software ”V2.00(受理号200619505)、“真封神之天尊地魔网络游戏软件”V1.00(简称:真封神,登记号2005SR03644)的完整著作权,对于侵犯本公司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本公司将坚决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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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222号力宝广场25楼
电话:021-53965977
传真:021-53965976

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商建刚律师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329号云海大厦8楼
电话:021-61026069
传真:021-54659300

一份未经证实的事件始末:

米果开发团队事件回放

公司名称: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米果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张尧勇(台湾)
副总经理:王淑琴(台湾,张尧勇的老婆)

日期:2006-7-4
事件:公司以破坏团结为由突然开除开发部游戏制作人Jas,由于公司的理由无法令人信服,引起多名开发人员的不满。
相关材料:

日期:2006-7-10
事件:公司发信要求Jas赔偿经济损失70万人民币,并声称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请律师对全国近50家网络游戏公司发出律师函,告知不得以任何形式雇用游戏制作人Jas。此举对其他开发人员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因为他们的合同与Jas是非常类似的,如果被开除还要赔偿几十万,这样的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
相关材料:

日期:2006-7-10
事件:公司将开发部人员集中起来,公司总经理主持会议并威胁说:继续与原主管保持联系的就呆在开发部办公室里,想跟公司做的就搬到新的办公室去。开发团队中有数十人继续留在开发部办公室里,其余人员则搬去了新的办公室。随后公司将投影机、打印机、电话、参考书籍、冰箱等大量办公用品搬离开发部办公室,导致开发部门的正常工作受到影响。
相关材料:

日期:2006-7-17
事件:因对公司前一阶段的所作所为非常不满,包括主程、主企、主美在内的六位开发团队核心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向公司递交辞呈,将于一个月后离职。
相关材料:

日期:2006-7-20
事件:公司发信禁止开发部人员请事假与年假。
相关材料:

日期:2006-7-24
事件:公司发信威胁开发团队核心人员,要求经济赔偿总计超过100万人民币。
相关材料:

日期:2006-7-25
事件:开发部办公室与外界的网络连接被切断。
相关材料:

日期:2006-8-4
事件:公司保安等数十人在上班时间带领两名陌生男子进入开发部办公室,两名陌生男子一言不发,直接对某位开发人员进行殴打并造成伤势,最后在110警察和其他开发人员的协助下,一名打手被抓住并扭送公安机关,目前此案警方还在调查。由于在工作场所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其余开发人员在打人事件爆发后暂时停止上班,并委托律师处理此事。
相关材料:

日期:2006-8-9
事件:Jas被公安局传询,因为公司向公安局报案说Jas偷窃公司财物(一个数码相机和一块移动硬盘)。目前警方已经排除了Jas偷窃的可能性,至于是否公司报假案警方还在调查。
相关材料:

日期:2006-8-11
事件:公司以旷工为理由开除了7名开发人员(非开发团队核心人员,由于安全没有保证自打人事件后请假在家)。
相关材料:

日期:2006-8-17
事件:公司请律师对全国近50家网络游戏公司发出律师函,告知不得以任何形式雇用已离职的开发人员。
相关材料:

日期:2006-8-18
事件:公司四处打探离职人员的家庭住址,并在8月18日派保安前往数名离职员工的家里,大声敲门找人并声称公司需要确认家庭住址,其态度嚣张,对相关人员的家属与邻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相关材料:

日期:2006-8-28
事件:公司在<<电脑商情报>>等多家平面和网络媒体上发表公告,声称任何公司不得雇用开发团队已离职人员,并将这些人员的照片与身份证号码公布在媒体上。并诬陷离职人员窃取公司财物、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等。卑劣行径令人冷齿。

2006 年八月3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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